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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自从报道那日的初见,秦其越就对这个女孩儿上了心。

他转身走回教学楼,在一堆新生报道名单里看照片,密密麻麻中找到了她的名字,沈清韵。

知道他们同班,秦其越嘴角忍不住的翘,缘分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。

入学后,他有意无意地打听,知道了她是以省状元的身份,从一个他不熟悉的小地方考出来的。

也知道了她无父无母,监护人那一栏里填的是奶奶。

原来那滴泪,是告慰,也是宣告。

秦其越很早就开始制造偶遇了。

公交站那次,是他让司机提前把车停好,自己算着时间走过去的。他看着她窘迫地翻着口袋,心里紧张得要命,生怕自己演得太刻意。

没想到她只是红着脸,连头都不敢抬。

沈清韵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魅力。

秦其越现在都还记得,大一那会儿,全系男生私底下是怎么评价沈清韵的。

——“冰山美人啊,还是学霸,看着就不好追。”

——“何止不好追,简直是油盐不进!机械工程那个拽得要死的雷天恒,天天早安晚安卑微的发了一个月,人家回了句‘谢谢,我自己有闹钟’,差点没把姓雷的气死。”

——“看来咱们沈妹妹不吃细水长流这一套啊,打直球或许能行?”

——“打直球的更惨!校篮那个张什么…就每次打球一堆迷妹围着看那哥们儿,拿着捧花在女生宿舍楼下摆爱心蜡烛,沈清韵眼皮都没抬一下,绕着走了,我当时就在旁边,差点笑出声。”

秦其越听着这些蠢货的议论和抱怨,心里是不屑的。

一群废物。

他的清韵,长得好,性格好,学习好,哪里都好,天下第一好。

但什么乱七八糟的野猫野狗竟然也敢围上来,真是拎不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,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?

再说了,追女孩子是这么追的吗?

对付沈清韵这种人,只能用最顶级的耐心和手段。

他要的,不是她短暂的点头,而是她完完整整的一颗心,是她一辈子的归属。

从那天起,秦其越就像换了个人。

他收起了秦家少爷那点漫不经心的骄矜,开始认真对待学业。

凡是沈清韵选的课,他必选。连坐哪儿都是他精挑细选的,只要沈清韵抬头学习,视野里必然会出现他秦其越。

至于上大课人特别多的时候怎么办,没关系,他有钞能力。

凡是她参加的竞赛,他必然也要参加,而且必须名次和他挨着。

每当他看见两人的名字亲亲密密的贴在一起,秦其越都在暗自下决心,总有一天,这俩名字要出现在同一个红本上。

他竞选学生会主席,在全校师生面前做竞选演讲,风度翩翩,条理清晰,引得台下掌声雷动。

而他的目光,却穿过攒动的人头,精准地落在礼堂角落里那个安静的身影上。

他要让她看见,他有多耀眼。

光是优秀还不够。

秦其越很清楚,沈清韵这种人,骨子里比谁都傲,寻常的示好只会被她当成麻烦。

对付她,得用钩子,一点一点地勾,让她自己上钩。

于是,向来只在私人球场打球的秦大少爷,破天荒地加入了院系的篮球队。

他要让沈清韵看到他另一面。

不是只会在课堂和图书馆里拿高分的书呆子,而是一个能在球场上挥洒荷尔蒙,引得全场女生尖叫的男人。

他算准了她每天傍晚回宿舍必经那片露天篮球场。

每当他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远远走来,他就开始了他的表演。

一个利落的抢断,一个漂亮的三分远投,引来周围一阵阵的喝彩和尖叫。

可他的目光,总能穿过人群,精准地锁定在那个抱着书本,假装目不斜视的女孩身上。

他知道她在看。

她走路的频率会变慢,她会假装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,但那微微泛红的耳根,出卖了她所有的心跳。

秦其越享受这种感觉。

享受那些为他疯狂的尖叫,更享受他唯一在意的观众,那份故作镇定的慌乱。

光天化日下的炫耀还不够。

他还会在上百人的阶梯大课上,掐着时间,不早不晚地走到她身边,敲敲她的桌子。

在女孩儿微讶的抬眸中,他会懒洋洋地拉开椅子坐下,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气音问:“沈同学,昨天的笔记,借我抄抄?”

他靠得很近,身上清爽的味道,混着一点少年人独有的荷尔蒙,蛮不讲理地侵占她的呼吸。

他看着她纤长微颤的睫毛,看着她不敢与自己对视的眼睛,心里那份势在必得的掌控欲就膨胀到了极点。

他要的让她习惯他的存在,熟悉他的味道,沉溺他的靠近。

直到她再也离不开。

不仅如此,他还要扫清她身边所有的障碍,尤其是那些嗡嗡作响的“苍蝇”。

那些人的手段,庸俗,肤浅,可笑。

送花?俗。

写情书?蠢。

在宿舍楼下弹吉他?直接报保卫处。

但总有些自作聪明的。

法学院有个研究生,打听到沈清韵对某位返校的知名律师讲座感兴趣,便费尽心思搞到了两张前排票,殷勤地送到她面前。

秦其越从朋友那里听到消息时,只是转着手里的笔,没说话。

当天下午,学生会学术部就接到了主席的“紧急通知”。

内容很简单:临时召开“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”的赛前动员会,要求所有参赛核心成员,尤其是项目负责人,务必到场,不得缺席。

沈清韵,正是他们小组的负责人。

通知发下去的时候,距离讲座开始只剩不到一小时。

“秦主席,这……是不是太急了?好多同学可能都有安排了。”学术部长拿着通知,面露难色。

秦其越头也不抬地翻着文件,语气平淡无波:“学校的荣誉重要,还是个人的私事重要?”

一句话,堵死了所有人的嘴。

沈清韵自然推掉了讲座的邀约,准时出现在会议室。

而那位法学院的高材生,在讲座礼堂门口攥着两张废票,从天亮等到天黑。

这事还没完。

几天后,秦其越在图书馆门口“偶遇”了那位学长。

“学长。”他主动打招呼,脸上挂着学生会主席标志性的、无可挑剔的微笑,“听说你最近在准备司法考试,同时还在跟一个挺重要的实习项目?”

那学长一愣,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秦其越会主动跟自己说话,连忙点头:“是,是啊,你消息真灵通。”

“不灵通不行啊,要对同学们负责嘛。”秦其越笑得更温和了,他拍了拍对方的肩膀,凑近了些,声音不大,却字字清晰,“司考不容易,实习机会也难得。人的精力是有限的,有时候,为了更重要的东西,总得学会取舍,你说对吗?”

法学院学长脸色一点一点难看起来。

他不是傻子,这话里的敲打和警告,他听得明明白白。

京市贵人多。秦其越不仅知道他的事,甚至连他实习的项目都知道,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施压。

“我……我明白。”

“明白就好。”秦其越满意地点点头,直起身,恢复了那副公事公办的样子,“学长加油,预祝你前程似锦。”

说完,他转身就走,没再多看一眼。

从那以后,法学院再没人见过那位学长去接近沈清韵。

诸如此类的手段,秦其越用得得心应手。

他就像一张细密无声的网,将沈清韵包裹其中,替她过滤掉所有他认为不合时宜的纷扰,而她对此,一无所知。

他处心积虑,终于等到沈清韵的主动——

大三的期末季,全校都泡在图书馆里,像一锅煮得快要沸腾的粥。秦其越却很清闲,他早就修完了所有学分,之所以还天天来,不过是为了在沈清韵面前刷存在感。

闭馆的铃声响起,他照旧不紧不慢地收拾好东西,跟在沈清韵身后。

她今天似乎格外沉默,连走路的背影都透着一股紧绷。

就在快要走出图书馆大门时,她忽然停下脚步,转过身。

秦其越挑了下眉,好整以暇地看着她。

晚风从门外灌进来,吹起她额前的碎发。她好像很紧张,捏着一本厚厚的精装书,指尖都有些发白,却始终不看他的眼睛。

“这个……”她把书递过来,声音很低,“给你。”

秦其越没接,只是低头看着她不断颤动的睫毛。

他轻笑一声,故意逗她:“送我的?沈同学,这算是贿赂学生会主席吗?”

她的脸“腾”地一下就红了,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,恼羞成怒地把书往他怀里一塞,转身就跑。

“不要算了!”

秦其越抱着那本还带着她体温的书,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,嘴角的笑意再也压不住。

回到公寓,他甚至没有开灯,就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,迫不及待地翻开那本书。

书页间夹着一张小小的、折叠起来的便签。

他打开,上面只有一行清秀的字迹,是一句被她从原文里抄下来的话。

——“你是上帝展示在我失明眼睛里的音乐、天穹宫殿、江河、天使、深沉的玫瑰、隐秘而没有穷期。”

秦其越看着那句话,看了很久很久。

这算什么?

这是在和自己告白吗?

拐弯抹角,佶屈聱牙,一如她这个人,又倔又硬,连句软话都说得这么费劲。

可他偏偏就看懂了。

沈清韵在用博尔赫斯的方式告诉他:你是我无法直抒的心动。

他将那张小小的便签纸凑到唇边,轻轻吻了一下。

……

“我们为什么结婚?”秦其越笑了一下,“因为——”

“你喜欢我。”他长臂越过餐桌,握着清韵的手,“我也喜欢你。”

“既然互相喜欢,我们当然要结婚。”秦其越握着她的手,紧了紧,将那些翻涌的情绪压下去。“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。”

沈清韵的声音轻飘飘的带些恍惚,“只是喜欢……能支撑起一辈子吗。”

秦其越没听太仔细,“清韵,今天是周末,吃完饭,我们去散散步吧。”

“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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